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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阳政

2、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南阳政采公开-2024-83-1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南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3000000

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

1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套15

2声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套1

3运维保障服务年1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包。

5.3供货地点:采购(招标)人指定地点。

5.4供货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10日内硬件设备全部到位,完成设备到货验收;20日内完成南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和集成系统建成后7日内完成系统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协助业主方完成整体验收。

5.5运维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运行维护、超标溯源服务。

5.6质保期:自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后2年。

5.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行行业标准和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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