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人民币49.5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9.5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204国道灌南县三口超限检测站治超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详细内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校准,合同签订后5日内须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称重设备所需的符合基础设施嵌入要求的相关设计图纸。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供应商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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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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