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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十一区等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环十一区等建筑工程;

1.2项目编号:采购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921809.96元;

1.5最高限价:3921809.96元;

1.6采购需求:中环十一区等建筑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如遇特殊天气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

2.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2.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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