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高淳监狱 -JY-2024-122 项目名称: 江苏省高淳监狱 2025 年度烟道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6 万元 最高限价: 6 万元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江苏省高淳监狱 2025 年度烟道清洗服务采购项目,拟对采购人的四个食堂的排油烟罩、油烟管道、油烟净化器、排烟风机、风幕机等每季度清洗一次。 具体要求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 本项目( ¨ 是 / þ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①根据财库 [2019]38 号文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的相关要求,第 2 条至第 5 条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供应商对声明函、承诺函真实性自行负责。 ②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2: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未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未****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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