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EPC总承包已由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以西港发改发【2023】1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国际港务区润泽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国际港务区润泽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内,南邻绕城高速及杏园立交,北侧为杏园新居安置住宅。拟建5栋住宅及1栋商业配套楼,总建筑面积约87000㎡,框架和剪力墙结构,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420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1米,最大建筑高度约80米,最大层数约26层。招标范围为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所涉及全部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室内精装修及室外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约2166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0880万元,设计费约783万元。招标范围: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所涉及全部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室内精装修及室外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项目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内,南邻绕城高速及杏园立交,北侧为杏园新居安置住宅;
2.3项目投资总额:65000000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113506B1ke6qO8v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EPC总承包,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内,南邻绕城高速及杏园立交,北侧为杏园新居安置住宅。拟建5栋住宅及1栋商业配套楼,总建筑面积约87000㎡,框架和剪力墙结构,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420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1米,最大建筑高度约80米,最大层数约26层。招标范围为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所涉及全部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室内精装修及室外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约2166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0880万元,设计费约783万元。招标范围: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所涉及全部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室内精装修及室外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润府项目二期二批次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相应成员应具备第3.4条申请人资质规定的相应资质(相应资质针对的是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具有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4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6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7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已登记。独立申请人申请的,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须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信息。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00秒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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