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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设计服务(通发类、维护整治类、能源类)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9 收藏项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设计服务(通发类、维护整治类、能源类)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设计服务(通发类、维护整治类、能源类)集中采购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设计服务(通发类、维护整治类、能源类)集中采购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设计服务(通发类、维护整治类、能源类)集中采购招标项目,包含塔类、室分、微站、传输类项目(大型项目除外)、能源勘察设计服务采购(包含常态化设计和支撑服务)。预估金额:12696万元(不含税),其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预算为12362万元(不含税),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预算为334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6%。

2.3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总部另有要求,按总部要求执行)。

2.4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16个地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8个份额,每个中标人的份额、区域划分如下:

综合排名

实施区域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占比

第1名

黄冈、荆州、咸宁

2546

20.1%

第2名

宜昌、恩施、孝感

2500

19.7%

第3名

十堰、荆门、随州

2324

18.3%

第4名

武汉(武昌片区、汉阳片区)

1826

14.4%

第5名

武汉(汉口片区)

1279

10.1%

第6名

襄阳

1007

7.9%

第7名

黄石、鄂州

680

5.3%

第8名

江汉、潜江、天门

534

4.2%

合计

12696

100%

备注:

1.武汉(汉口片区):东西湖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

2.武汉(武昌片区):青山区、武昌区、江夏区、洪山区、东湖高新;

3.武汉(汉阳片区):蔡甸区、汉南区、汉阳区。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通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电力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新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项目业绩。

(注:所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的扫描件及结算单据;如是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及结算单据;如是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及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包含发票或往来银行凭证。)

3.5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下简称“平台”)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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