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化工学院龙潭校区消防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维保期间更换及新安装的设备配件,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按国家应急部要求在省消防备案并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从业、执业资格证书。(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4)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0)投标单位需提供两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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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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