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5牛奶饮料类,招标人为汕尾某部,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5牛奶饮料类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某部供应副食品,供应牛奶饮料类商品。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90.4万元,投标人根据标段填报优惠率,以优惠率形式报价
5.项目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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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类别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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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奶饮料类 |
1项 |
590.4 |
说明:1.项目实际交易金额以发生量和价格计算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对一个标段的全部工作范围投标,当标段符合实质性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本标段招标失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3.已被确定为本项目前期招标其中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标段5中标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和港澳台资成份和背景)。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无外资和港澳台资成份和背景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各级股东中均无任何外资、合资(含港澳台)成分和背景。)投标人需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股权结构信息包括股份名称(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名称)、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占股比例等。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的股权结构信息,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二)投标人需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提供《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函》。
(三)投标人需承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近3年内无违反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官网未被列入失信违法名单内的记录截图:①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军队采购失信名单(需提供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在组织现地考察时,从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3年内存在上述问题,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五)参与政府、军队及事业单位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存在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和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十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十二)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需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十三)投标人需完成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网页截图)。
(十四)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
(十五)投标人《无围标串标承诺书》。
(十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七)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组织现地考察,如考察场地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下一家)。
(十八)发现以下7种情形之一视为投标供应商串标,视为审查不合格:
①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报价)使用同一加密锁或者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②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价)事宜的;
③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④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⑤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签章混用的;
⑥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
⑦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11月28日。
(二)投标报名日期(含本日):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恕不办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