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板综合维修段 委托,现就新增集通线防洪电子档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实体。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通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存续经营,无诉讼或失信行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最近日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两年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近期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上述近一年资料。
3、投标人在作业能力、人员队伍、现场管理方面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业务能力,需明确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投入数量。
4、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近两年至少具备五项铁路地质灾害的评估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健全。
6、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
7、提供的专业服务能够满足招标人需要。
8、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11月29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12月3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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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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