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溪翁庄镇亮化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3487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6.348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实施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
合同履行期限:9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2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要求:受聘于供应商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均在有效期内;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9至2024-12-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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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溪翁庄镇亮化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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