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当前5G使能工业,主要是使能辅助生产类业务,例如远程控制、人员移动办公、AGV调度、视频监控等,以非实时业务为主(~20-100ms)。多数企业考虑数据不出源城区,将承载用户面数据的UPF部署在生产园区/工厂级别,满足混合业务所需的性能要求。随着柔性制造的诉求不断增加,为实现行业的产线(如汽车制造、电子/机械制造、传统工业制造)自控柔性化场景,需要引入5G URLLC,将5G使能工业的范围,深入到核心生产自控环节。生产自控业务,对于5G通信的实时性、稳定性、安全性等,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需要一种工业融合性产品,来衔接工业现场及5G,实现工业现场的5G升级改造或智能化。
1.2 采购内容:
投标人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以下设备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
函数/任意波形信号发生器:1套;
静电放电发生器:1套;
雷击浪涌发生器:1套;
专业研发电磁屏蔽箱:3套;
波跌落发生器:1套;
电磁兼容脉冲群发生器:1套;
全自动BGA返修台:1套;
矢量网络分析仪:1套;
台式数字万用表:1套。
1.2.1 招标规模:详见采购内容
1.2.2 时间要求:
到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设备到货,设备到货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初验。初验合格后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通过终验。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3 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①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②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
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4 供应商黑名单信息要求:
(1)投标人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投标人处于中讯院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3)投标人处于中国联通或中讯院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矢量网络分析仪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与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同时参与,仅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00至2024年12月0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