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机务段超声波探伤仪购置采购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西安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超声波探伤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购置1台超声波探伤仪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投标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2)投标仪器须提供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3)投标方须提供2021年以来投标项目的销售业绩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对应购置单位出具的良好运行情况说明。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有效授权证书(提供授权证书影印件,原件备查),并载明售后及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负责。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52至2024年12月3日18: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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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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