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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徐州市南四湖小沿河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保护及水面保洁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徐州市南四湖小沿河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保护及水面保洁

预算金额:164.070000万元(采购包1:102.730000万元;采购包2:61.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4.07万元(采购包1:102.73万元;采购包2:61.34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64.07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响应报价,采购包一不接受超过102.73万元人民币;采购包二不接受超过61.34万元人民币的响应报价。服务内容包括采购包一:水生态河面保洁服务范围及管护内容等;采购包二:水生态景观绿地养护服务范围及管护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维护期限为壹年,自2025年1月1日起,结束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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