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物联态势感知配套设施建设(二期) 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物联态势感知配套设施建设(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GPU服务器、CPU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等共计提供450PFlops@FP16人工智能推理算力、960核vCPU计算能力、2.00PB可用容量存储能力,174个机柜(≥5KW)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1.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上级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书。(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
3.1.3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1.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1.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3.1.7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
3.1.8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或在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3C证书、节能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3.1.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的数量最多为2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副本附复印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愿意参加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