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目前公司通信生产工程用车车况较差,近期使用中已多次发生车辆抛锚、零部件损坏等突发状况,为通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不便,对公司带来较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1.2、采购内容:购置新能源越野(7座),车辆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不含增值税206000元。
1.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1.5、交付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不含增值税总价200000元,应答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标的类型:货物。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特定要求
(1)应答人身份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否则应答将被否决: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2、通用要求
(1)证照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
(2)税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人关系审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4)应答方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5)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除外;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⑦被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⑧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湖北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注:应答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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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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