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285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647万元,建安工程限额设计7647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712平方米,包括百宁街段全长约496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0米;福柳路段全长约379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4 米;规划一路段全长约196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16米。工程建设标准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潘火街道。 2.2招标范围:鄞州矮柳区块百宁街(昌兴街-兴宁路)等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勘察满足设计进度,施工配合至项目竣工验收且完成合同约定相关工作。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人为其主设计师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9月、10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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