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健康城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健康城分公司2024年智慧消防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
在各消防子系统部署数据采集卡、数据监控设备、受理主机等硬件把各子系统监控信号数据接入统一的智慧消防管理平台,该智慧消防系统平台能对各子系统的数据进行智能化统一分析处理,具备状态监视、报警响应、消防应急联动、定制报表、消防巡查任务派送等功能,实现分公司消防系统的智慧化管理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最高限价(元):181588.00元,(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同时具有资质。
☑(3)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类似消防系统智慧化平台新建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发票证明、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要求:报价单位须取得软件制造商智慧消防系统平台的授权书。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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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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