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4】3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债及区级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淮阴区境内;
2.2 项目规模: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位于淮海北路以西-古淮河以北-盐河以南-黄河西路以北-三干渠以南-韩候大道以东-新长铁路以南围合范围,城西片区规划新建城西污水处理厂,需建设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该片区内部分开发建设地块配套市政管网需进一步完善,范围内王家营工业集中区及西片区、盐河工业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代久远,需根据损坏情况进一步改造完善。城西片区部分市政道路配套市政排水管道未完全雨污分流,雨水管径偏小,未设置给水管道等,部分排水管道建设年代久远,存在管道损坏、路面下沉现象等。对片区范围内盐河、孙大泓、三干渠等水环境整治,将两侧合流管道或损坏的污水管道进行改造,保证污水不入河。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新建及改造管网总长约77100米。
2.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要求的深度,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4 设计服务工期:设计期限共 30 日历天; (1)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测绘、地勘,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成果包括文本和电子版 文件。(2)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从签订合同至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及后续相关工作。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论证、修改、测绘、工程勘测、报建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40万元。
2.7 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4850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该投资额。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a 资质或者 b 资质或者 c 资质):
a.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有效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具有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 1.4.3 条情形。
3.4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 2亿元的市政排水类(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处理厂、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设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初步设计也未体现须提供可研批复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注: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5.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6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自2024 年6月 1 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自 2022 年 11月 28 日以来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 为准);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8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 淮安 ”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淮安 ”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 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 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及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精神原则上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年 12月 18 日;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 月 19 日 09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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