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桐梓县小水电拆除后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治理工程(一期) 已由桐梓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桐梓县小水电拆除后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审批〔2024〕173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桐梓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站,招标人为桐梓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请登录)
2.2 建设规模:主要对官塘电站、恩滩电站、齐心电站、高桥电站、长生河电站、青杠坝电站、花秋电站、天门河渠首电站、龙门峡电站、木口电站、石步电站、大河沟一级电站河口电站、下螺蟹电站、三叉河电站15 座已拆除的小水电站所在河段及其所在流域河道进行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治理。主要内容有:小水电站拆除整改15座,河道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治理长度10561m,河岸加固护脚552m,河道护坡修复10118m,污水管涵修复更换418m,生态基塘3座,生态坎6座,岸坡和消落带等植物恢复2.59万㎡等。
2.3 合同估算价:36147225.4元
2.4 计划工期:7个月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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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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