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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保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 白水县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10,000.00 1,3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按单年签订履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缴纳磋商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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