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景三路道路工程已经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备案。招标人为义乌市恒风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景三路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内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金义自贸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景三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99.95米,道路标准宽度18米=3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在道路下方设置两处两层地下通道,其中单个断面面积约为88.53平方米,车行道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花岗岩(花岗岩铺装不计入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管径为0.8米,污水管最大管径为0.4米,新建φ1000雨水钢筋砼检查井9座,新建φ1250雨水钢筋砼检查井6座,新建φ1500雨水钢筋砼检查井2座,新建φ1000污水钢筋砼检查井9座,新建1450*380砖砌体偏沟式双篦雨水口25座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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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企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该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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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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