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治市长子县雍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子发改审字 [2023]9 号、长子发改审字[2024]6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 局长子分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长子县雍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 承包 2.2 建设地址:长子县雍河流域。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新建植物护岸约 22000m,三维植 草网垫护岸约 6000m 等;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挺水植物,种植面积约 51000m2;河道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基底地形重塑约 38000m3,种植矮生苦草等 沉水植物约 56000m2,以及投放鱼类、底栖动物和新建生态浮岛等。 2.4 计划工期:24 个月。 2.5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所 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 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页面截图(须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 (4)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本项目长治市长子县雍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子发改审字 [2023]9 号、长子发改审字[2024]6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 局长子分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长子县雍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 承包 2.2 建设地址:长子县雍河流域。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新建植物护岸约 22000m,三维植 草网垫护岸约 6000m 等;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挺水植物,种植面积约 51000m2;河道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基底地形重塑约 38000m3,种植矮生苦草等 沉水植物约 56000m2,以及投放鱼类、底栖动物和新建生态浮岛等。 2.4 计划工期:24 个月。 2.5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所 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 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其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页面截图(须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 (4)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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