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成立不满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备镇江市工程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运营和维护能力(本项目为系统运维采购项目,需具备对已开发系统进行运营和维护的能力)。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 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4个网站查询截图)
5. 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7. 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次。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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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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