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二级集采-中核中原建设鸡西市固废综合利用EPC项目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鸡西市400万吨年煤系固废综合利用EPC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鸡西市400万吨年煤系固废综合利用EPC项目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部分地面劳务分包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机械智能制造园区。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次采购最终成交供应商1-3名,综合排名前1-6家为候选单位,成交价按成交候选人单位中含税最低总价执行,不同意者,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定标后成交单位均按照不含税总价最低价格签订合同,最终暂定工程量由采购单位进行分配。施工过程中,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标段划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鸡西市400万吨年煤系固废综合利用EPC项目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部分地面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清槽、场地平整及清槽、基础换填、预制砼构件安装、混凝土地面、屋面垫层、找平层、找坡层等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部分地面等劳务施工(具体详见明细清单);包含由供应商提供本工程所用的全部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部分地面劳务辅材及辅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技术措施,质量保修期内对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进行保修等全过程。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部位确认单)为准。
2.2计划工期: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机械智能制造园区。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标准,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以及标准等如被新版所替代,则执行新版规范、标准。本工程需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应符合图纸设计及合同约定相关条款要求,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方、监理方、质检部门等验收,调试、运行正常移交(资料齐全)物业管理。
2.5安全文明施工:常态化保持施工范围内的区域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要求和地方相关技术、质量及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建设单位和采购单位认可的质量及验收标准,配合采购单位一次交验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项目部标准化管理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市安全文明标准化观摩工地。满足甲方本分包工程施工界面范围内裸土覆盖、防尘控制等由乙方负责。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可承揽本项目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部分地面劳务分包工程。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1月6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1000万)劳务分包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额、合同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在在信用中国或其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其他要求:供应商在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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