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绿化、环保、交通及沿线设施、房建及机电等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邓家庄
3.建设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卓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混凝土砖质量水平应满足混凝土桥梁施工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DB34/T 1930-2021)》(DB34/T 2233-2021)
2.2、质量要求:符合甲方其他相关要求包括不限于混凝土砖的抗压,抗折登要求
3、样品提供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200万。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无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60000块(套、根、方、米等)。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甲方收到货物和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清。
3、发票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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