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气体膜组件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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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源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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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院气体膜组件采购专有化协议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12月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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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填报投标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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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气体膜组件、气体膜、气体分离膜芯等相关气体分离膜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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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买方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可提交合同总额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应于收到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后60个日历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97%货款,合同总价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于60个日历日内支付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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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期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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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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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4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