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MGL******** 项目名称:杨梅镇2022年度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期)和平村委会邓村公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杨梅镇2022年度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期)和平村委会邓村公厕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图纸。 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杨梅镇2022年度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期)和平村委会邓村公厕建设项目 杨梅镇2022年度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期)和平村委会邓村公厕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 ********.45 合同履行期限: 30 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单位拟派建造师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材料。5、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磋商截止日当天在“****网站及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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