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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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隆阳区瓦马乡中心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及限价:序号学校材质单位数量规格限价(元)备注1小学92%聚酯纤维8%氨纶克重:280克套1运动套装125三件套35%棉,65%聚酯纤维,克重:200克件1运动T恤2幼儿园克重380克,纤维成分:粘纤57%,锦纶37%,氨纶6%套1运动套装130红色三件套克重200克,纤维成分:棉55%,聚酯纤维40%,氨纶5%。件1运动T恤3幼儿园克重280克。纤维成分:聚酯纤维100%。套1运动套装120蓝色三件套克重210克,纤维成分:棉60%,聚酯纤维40%。件1运动T恤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到位及验收合格;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期限。6.采购数量:按照实际需求供应。7.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若因政策变动或供应商服务不到位,质量不达标,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8.根据GB ********—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及GB/T ********《中小学生校服》的规定,B类服装(直接接触皮肤类的校服产品)的甲醛含量应小于等于75mg/kg。9.其他要求:实行“双送检”制度。成交供应商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将其中3-5套校服送当地法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和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学校。学校在接收校服时,抽取3-5套本批次衣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和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学生使用。相关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属于免税或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6.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网站信用信息****网页截图。由**按照以上要求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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