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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炎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昆山焚烧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SZMJ20

二、采购内容:2025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昆山焚烧服务

三、服务期:一年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所有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应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的凭据及近期缴纳社保的凭据)

(5)参加本采购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即日起-2024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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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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