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石化公司化肥装置节能优化项目氢回收分离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为了使合成系统中惰性气体的浓度维持在一定水平,防止其在合成回路中累积,部分循环气将从系统移除,而设立的膜分离系统用来回收高压驰放气中的氢气,首先膜分离将氢气和其它气体(氮气、甲烷等)分离,然后将分离出来较高浓度的氢气送回合成回路进一步反应,获得液氨产品。
化肥一部合成氨装置原有氢回收高压膜分离器(R2001A/B/C/D/E)5台、低压膜分离器(R2002A/B/D)4台,其中一台低压膜分离器(R2002D)规格尺寸与高压膜分离器相同,本项目拟改造更换膜分离器的进口膜芯件(仅更换膜芯,膜壳仍使用现有设备),从而提高氢气回收率。
2.2资金来源:宁夏石化化肥装置节能优化项目。
2.3交货地点:宁夏石化公司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3月10日前交货。
2.5招标范围:宁夏石化公司化肥装置节能优化项目氢回收分离膜。对氢回收分离膜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指导和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等)。
物资数量:因不同厂家产品尺寸不同,所以采购(供货)数量需满足现有膜壳“氢回收高压膜分离器(R2001A/B/C/D/E)5台、低压膜分离器(R2002A/B/D)4台,其中一台低压膜分离器(R2002D)规格尺寸与高压膜分离器相同”安装使用要求。
2.6商务计价方式:固定总价,以物资到厂价计价(含13%增值税费,运杂费及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贸易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1份氢回收分离膜的应用业绩,投标人提供证明有效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影印件(可隐去价格);
(2)合同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承接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4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4-11-27 22:00:00至2024-12-04 00:00:00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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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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