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南电网计量中心承接了海南省拆回退运、故障拆检的电能表(单、三相电能表)及计量自动化终端(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分选、分拣等处置工作。现有的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工作正常的开展,综合考虑退运分拣、用工人员成本等因素,需要将退运计量设备(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退运运输、分选、分拣及故障维修、破拆等工作进行业务外委。
2.2招标范围:海南电网计量中心承接了海南省拆回退运、故障拆检的电能表(单、三相电能表)及计量自动化终端(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分选、分拣等处置工作。现有的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工作正常的开展,综合考虑退运分拣、用工人员成本等因素,需要将退运计量设备(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退运运输、分选、分拣及故障维修、破拆等工作进行业务外委。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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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服务期/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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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G070002200173127800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项目 |
64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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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0700022001731278001001 |
1-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项目 |
643.95 |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不收取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注:
1.报价方式:采用固定金额报单价。
2.报价要求;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合同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根据中标单价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结算方式:根据中标单价及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金额金额不超过标包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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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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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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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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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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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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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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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 |
3.2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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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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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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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同类项目指退运计量设备(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分拣或分选服务项目业绩(不含退运分拣设备供应类业绩)。 (2)有效证明材料需同时包含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承接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任务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相关辅助工作业务外委项目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4日19时3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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