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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业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业务已由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项目名称: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业务。

(2)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及《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版),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废矿物油、焦粉、含油焦粉、含油污泥、化学污泥、化验室废液、母液、乳化液、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碱液、废吸附剂、废干燥剂、低聚物等15类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23号),危险废物必须由持有危险货物《道路拉运经营许可证》及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拉运转移、合规处置。

(3)服务内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拉运及处置业务,要求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拉运、贮存、处置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拉运及处置。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计费,招标文件中危险废物处置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拉运处置量为准。

(4)项目预估金额:1026万元(含税6%)。

(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产业技术区B1路东A5路南

(6)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需求2名中标人。本项目招标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矿物油、焦粉、含油焦粉、含油污泥、化学污泥、化验室废液、母液、乳化液、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碱液、废吸附剂、废干燥剂、低聚物等15类危险废物,预计数量为6036吨。具体以实际产生量为准进行结算。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编号

2025年预处置量(吨)

控制价单价(元/吨)

处置费用

(元)

1

废包装物

HW49

900-041-49

82.975

2500

207437.5

2

废润滑油

HW08

900-249-08

31.3

200

6260

3

焦粉

HW11

900-013-11

60

2400

144000

4

含油焦粉

HW11

900-013-11

150

2400

360000

5

含油污泥

HW08

900-210-08

225

1200

270000

6

化学污泥

HW13

265-104-13

1255

1300

1631500

7

化验室废液

HW49

900-047-49

1.5

4000

6000

8

母液

HW49

772-006-49

2800

1800

5040000

9

乳化液

HW09

900-007-09

765

1800

1377000

10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5.62

2000

11240

11

废过滤器

HW13

265-103-13

8

2400

19200

12

废碱液

HW35

900-352-35

416

1700

707200

13

废吸附剂

HW06

900-402-06

10

2400

24000

14

废干燥剂

HW06

900-405-06

180.8

1980

357984

15

低聚物

HW13

900-052-13

45

2000

90000

合计

6036.195

/

10251821.5

注:以上价格均含6%税率。

2.3项目单位: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2.4项目费用情况:1026万元(含税,税率6%),预计数量为6036吨,具体每项招标控制价见招标范围中的1-15项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6、HW08、HW09、HW11、HW13、HW35、HW49,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以评标时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查询为准)。

3.3运输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验范围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或者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以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验范围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3.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潜在投标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31日--开标截止前30日)须具有类似固体废弃物处置业绩。附业绩合同、对应结算发票的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查询截图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及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7人员要求:本项目必须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附证书扫描件和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 年11月27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12月04日23时59分59秒(请登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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