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华北石化公司工业蒸汽供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背景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为实现华北石化公司蒸汽系统平衡且具备一定的应急调节能力,确保安稳长满优长周期运行。
2.2招标范围:
工业蒸汽供汽服务,工业用蒸汽流量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中压蒸汽参数为:温度 420~450 ℃、 压力 3.5~4.0 MPa;中压蒸汽用量40-160吨/小时。
2.3最高限价:煤单耗最高控制值为45.6千克/GJ;固定成本最高控制值为80元/吨蒸汽;供汽利润及发电调峰补偿系数最高控制值为1.12。
2.4合同供汽时间: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
2.5供汽地点为:河北省任丘市北环东路华北石化公司。
2.6划分标段: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3.2.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
3.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须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单位财务报表。
3.2.3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所投产品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在所属的同类炼油装置有供汽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使用中文,要求提供实际的使用报告或使用证明,且需由用户单位加盖企业公章,以证实业绩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
3.2.4 信誉要求:
3.2.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2.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2021年1月1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2.4.3 投标人未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2.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5其他要求:
3.2.5.1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5.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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