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渣钢厂热焖坑超低排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1.招标条件
本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渣钢厂热焖坑超低排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渣钢厂转炉渣热焖坑坑式工艺在钢渣焖化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尘蒸汽以及钢渣出料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进行除尘改造保证符合超低排的要求。本次环保改造,对现有6个热焖坑增加除尘管道,对6个热焖坑出料点进行封闭并增加除尘措施,确保满足国家超低排的要求。项目建设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除尘系统排放标准≤10mg/Nm3 ,满足超低排要求。热焖坑在进行焖化过程中无明显蒸汽外溢,热焖坑在进行出料过程中无肉眼可见扬尘。
(2)总体规划要留有未来可发展余地,布局要紧凑合理,工艺流程要短捷顺畅,并能便于生产管理和集中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整个项目应满足安评、环评、能评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和工程结束后,配合招标方办理三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4)本项目 同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电气、监控、消防等设备及配套设施 。本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在现有热焖厂房西南侧。新建一套30万m³除尘风量的湿法除尘设备,同时配置相应给排水、电气等公辅系统,实现热焖坑在焖化过程中产生的含尘蒸汽以及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满足超低排的要求。本工程范围内相关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设备物料采购供应、达标验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范围责任的消缺
详见附件1 《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渣钢厂热焖坑超低排改造项目项目总承包EPC招标技术要求》
2.3计划工期: 2025年4月30日前该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2.4建设地点: 湘钢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依法成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3.1.1.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冶金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项目实施期间资质证书处于有效状态
3.1.2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项目实施期间资质证书处于有效状态。
3.1.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方在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至少有一个30万m3/h及以上 国内钢铁企业 钢渣预处理工序 废气湿法除尘超低排项目的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需要提供已投产EPC合同相关内容扫描件,已投产同一份EPC合同的建安费、设备费、设计费发票扫描件,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投标不被接受。
说明:业绩文件请提供能被评委明确确认的合同业绩。对于投标单位提供的不能被评委明确确认的模糊业绩,评标委可以不认可该项业绩或者不接受其投标。
4 其他要求:
详细报价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以便于评委准确评判,对于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报价,评标委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或者不接受其投标。
投标单位必须到现场全面踏勘,详细阅读含地勘资料在内的招标文件,与业主单位进行深入细致交流。对于现场总平布置和现有状况(包括不限于地质、地形、环境等因素)下项目实施将会遇到的问题,均应由投标人自己作出判断和结论,对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招标方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均已考虑含现场因素在内的全部因素。 投标报价有关事项请阅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3条
投标报价必须唯一。如不唯一,投标将不被接受。
3.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
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登记有违法、失信记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到2024年12月 4 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 日9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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