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芦发改发〔2024〕58号),项目业主为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株洲市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第1.2.3条,项目总投资为4934.3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
1.2.2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芦淞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枫溪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处理,规模为 2.5万吨/天,包括建设人工湿地、调蓄库、配套管网、监测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其中人工湿地总用地面积48000平方米,水质监测设施2套,流量监测设备4套,再生水管网11110米,一体化预制泵站3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934.3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288.22万元。
1.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总工期21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环保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污水处理中级和管道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前1825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49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合同内容含湿地防渗建设)。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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