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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山街道沿河(湖)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鸿山街道沿河(湖)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96.6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96.61万元

采购需求:

 

鸿山街道沿河(湖)污染源排查整治,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污染源排查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报告成果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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