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治市浊漳南源襄垣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襄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襄 发改审字〔2024〕32 号、襄发改审字(2024)4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 金及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襄垣县水利发展中心(襄垣县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部)。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治理长度为 3.98公里。主要建设河道护岸 3.001公里,滩槽整治 7处等工 程。防洪标准为 10年一遇洪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治市浊漳南源襄垣县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建设地点:襄垣县浊漳南源南沟村至甘村(襄垣县县界-浊漳西源汇入前)。 计划工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经理 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近半年内连续三 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3、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名单、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11月 27日至 2024年 12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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