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天祝县国民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天祝县高原食用菌基地洪涝灾害受损维修及棚内清淤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项目编号:GS
3.项目名称:天祝县高原食用菌基地洪涝灾害受损维修及棚内清淤项目
4.建设地点:天祝县高原食用菌基地
5.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为天祝县高原食用菌基地洪涝灾害受损维修及棚内清淤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人工清理棚内泥沙及菌棒并垃圾外运、成品塑料检查井更换、检查井四周园路塌陷维修、水毁砂夹石路面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报告生成日期超出时限范围的,视为无效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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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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