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述:为满足监管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5-2027年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服务地点:北京(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内容: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开展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服务期自2025年至2027年。(详见技术(服务)规范部分)。
注: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磋商限价87万元,单价最高磋商限价29万元/年,供应商磋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磋商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列入黑名单(采购活动准入限制的品目、区域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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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金融机构总部(银行、保险、证券、资管公司)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
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
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
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如所提供合同案例签署主体非本项目供应商,应出
具相关说明文件,明确该合同实施主体并加盖双方公章,未提供的,磋商小组
有权不予认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8)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的采购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9)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1)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
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注:参与磋商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注:参与磋商的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6、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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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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