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扬州小纪二期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如甲方内部管理要求需要,本项目甲方签约主体可另行变更为甲方实际控制的任意项目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
2.2 项目规模:直流侧容量为400.01208MWp,交流侧容量为3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1月1日开工,计划2025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计划2026年6月30日整体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工期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监理服务(CHDTDZ065/18-JL-01901):4.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从投资决策完成、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直至项目达标投产复验或精品工程创建为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土建、电气)、调试、安全、技经等。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包含项目EPC总承包商对下分包审核)、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验收及精品工程创建、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不包含环保、水保监理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资质等级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9.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单体直流侧不小于200MWp或交流侧不小于150MW集中式光伏项目(非屋顶光伏)监理服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合同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27 14:07到2024-12-0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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