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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1.2项目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本项目受托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10%;托管费率最高限价为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07%;投资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30%。

1.5采购需求:为切实增强员工养老保障,完善采购人薪酬福利体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招标人拟采用法人受托管理模式,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受托管理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完善企业年金方案;评估和推荐合适的企业年金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并与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企业年金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合同;凭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各管理人进行持续性监督,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及时;针对本项目群体特征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认真开展资金划转、待遇支付等相关工作,增强委托人和受益人服务感受度等。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时间不超过1个月),并就年金运作和管理服务等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相关报告并现场汇报(一年至少一次)。

本次磋商确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的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

1.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组织登记成立文件复印件。

2.2 本项目允许法人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公司)参加响应,省级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及自身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有一家满足要求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

2.3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如为满足2.2款要求的省级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则总公司应满足本款要求。

2.4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5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12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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