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广州番电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8:00
1.项目信息
1.1项目概况: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1.2采购范围:提供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辅助工作(包含现场设备安装、材料搬运、卸车保管、敷设电缆、电缆头制作、配合厂家调试、配合验收消缺等工作)。
1.3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1.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电气部分:30日历天;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部分: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1.6采购方式:其他(公开综合采购)
1.7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段。(每个成交供应商原则上最多可以成交1个标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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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成交权重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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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
45.38 |
/ |
1 |
100% |
下浮率报价 |
最终结算款=∑按集团各工种统一工日单价*(1-下浮率)*工种工日 |
含税,税率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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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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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劳务工种工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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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种 |
预算单价(元/工日,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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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网电气技工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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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配网电气技工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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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网电气试验技工 |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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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网电气试验技工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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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网电缆技工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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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网电缆技工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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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架空技工 |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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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机械操作工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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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普工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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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杂工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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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土建技工 |
480 |
2.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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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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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新区三纵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外电工程、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融合创新平台项目外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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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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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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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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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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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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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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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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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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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2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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