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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2025年液化石油气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26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2025年液化石油气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焦作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液化石油气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液化石油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通用资格部分
1.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1.3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
2专用资格部分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以下内容选其一)
2.4.1
2.4.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格式可参考招标(采购)文件模板格式,也可提供满足招标(采购)文件模板内容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制造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
(其中,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具体要求)
2.4.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有效的代理授权证书。(授权代理商不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另须提供从制造商到投标人完整的授权证明材料)
2.4.4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销售授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特殊资格部分(根据采购物资设备选择或补充)
3.1.1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厂家直接授权代理商(提供物资须在经营范围内,且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并符合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2中标单位必须保证使用单位的库存量及气瓶的周转数量。
3.1.3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气瓶在检验期内,附件齐全(防震胶圈)瓶体须粘贴产品合格证。
3.1.4工业气体的库存及周转用气瓶全部由中标单位提供并检验,中标单位需向使用单位提供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气瓶)复印件。
3.1.5气瓶外观喷涂中标物资名称字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购买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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