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煤矸石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煤矸石处置服务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坪上煤业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端氏镇曲堤村,现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矿井开采煤层为3#、15#煤层。目前,开采3#煤层,正在施工15#煤层延深工程。产生的3#煤矸石和15#煤层延深工程产生的矸石,一部分经主皮带运输至破碎楼,一部分经副斜井通过矿车提升至翻矸房。两处矸仓均在厂区内。为确保矸石处置达标,现需要委托有资质和处置能力满足要求的单位对3#煤矸石和15#煤矸石进行处置,预估处置量3.9万吨/年。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煤矸石处置服务:
标段(包)内容:负责坪上煤业3#煤矸石和15#煤层延深工程产生矸石的运输和处置
2.3 服务地点:晋城市沁水县端氏镇曲堤村坪上煤业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5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上煤业煤矸石处置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自有固废综合利用主要处置设施。固废综合利用主要处置设施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1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矸石综合利用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7 17:30至2024-12-2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2 14: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