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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兴城羊安支局、建昌和尚房子支局空气能供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7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兴城羊安支局、建昌和尚房子支局空气能供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NZH-CG
3、项目概述:为满足冬季供暖需求,现采用租赁空气能设备的形式采暖,租赁期限10年,合计费用约39万(其中羊安支局15万、和尚房子支局24万) 4、招标内容:采购空气能供暖服务。租赁服务期10年

标包

标包名称

空气能供暖服务

最高限价
(元/平/年)

空气能供暖服务

最高限价(元/平/年)

供暖面积/平

01

兴城羊安支局

前 6 年

72

后4年

60

220

02

建昌和尚房子支局

351

备注:因网点涉及装修改造,具体供暖面积以测绘后的面积为准。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限价为 39 万元,第一包:兴城羊安支局,最高预算15万元。第二包:建昌和尚房子支局,本包最高预算24万元。

(3)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中标供应商数量
每包中标供应商 1 个,兼投兼中。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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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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