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现场实际踏勘后进行报名)。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冬季乡镇生活垃圾分拣服务
2.2项目编号:M41
2.3服务地点: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院内
2.4采购范围: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冬季乡镇生活垃圾分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场地生活垃圾扬尘及防刮遮挡布置,生活垃圾筛分设备进行筛分,分拣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仓(草木灰含量5%以下),分拣后的草木灰堆放(可燃物含量5%以下);负责分拣服务人员、设备、车辆等管理,并对的车辆、人员规范记录(形成档案,随时接受业主调阅),承担一切项目运行费用(业主不另行支出相关费用),做到安全、合规、环保、稳定运维,处理在分拣期间的一切纠纷。
2.5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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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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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1 |
负责各方面沟通联络及配合业主实施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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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负责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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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量员 |
≥1 |
若法律法规规定须持有相关岗位证书方能上岗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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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拣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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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输车辆驾驶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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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工 |
按需配置 |
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机械设备以及各岗位工作人员,确保本项目能够顺利高效地运行,确保生活垃圾日进日清。
2.6服务质量要求
1、机械设备配置要求配备铲车、场内运输车、垃圾自动分拣生产线、其他设施设备等,人员配备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计量员、分拣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工等。
2、中标人须为全体作业人员按规定购买保险、人身意外险等其他保障,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服务期限内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3、中标人进场前须将设备配置清单交招标人进行审核确认,经确认后方可进场。设备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将对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开工。
4、中标人应建立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作业规范应急预案等。
5、各功能区划分合理,各功能区设置明显的分区标识牌,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防尘、降尘、防噪及污水排放等措施,生产区外达标排放,场地内尽可能保持卫生整洁。
6、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合理安排处置工序,生产前须将垃圾分拣方案以及场地堆放区块划分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
2.7服务期限:暂定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底(约5个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分拣时间。
2.8服务概况:入厂乡镇生活垃圾预估260吨/天,预估总量4万吨,固定分拣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分拣量进行结算。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运输、分拣、设备租赁等相关可从事服务资质;
3.3响应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经营管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采购人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17: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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