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2024〕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对该项目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1.拆除现状口岸闸,原址新建闸站。节制闸总净宽21米,共3孔,每孔净宽7米;泵站双向运行,选用5台开敞式立式轴流泵,单机设计流量20m3/s,总引排流量100m3/s,单机功率1400kw,总装机功率7000kW。2、拆除现状交通桥,原址重建交通桥1座,桥长 76m,跨度为20m+28m+28m,桥面总宽10m。3、建设生产及值班用房2570m2,其中生产用房2310m2,值班及辅助用房260m2。4、配套建设上下游清污机桥、上下游引河,赔建水文及生态环境监测设施等。5、对口岸船闸上下游河坡、导航墙、巡视道路等设施进行维修加固。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水闸设计规范》( SL265-2016)《泵站设计标准》(GB50265-2022)的有关规定,本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Ⅱ)型。闸站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约4.2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泰州市通南引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南官河闸站工程建设监理,包含上述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土建及房建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自动化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水文及生态环境监测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含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砼驻场监造及设备驻厂监造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48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14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承诺函)。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监理范围所对应的工程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工程指水闸(流量≥100m3/s)或泵站(流量≥20m3/s)或闸站结合(水闸流量≥100m3/s或泵站流量≥20m3/s)的水工建筑物]或具有一项大型泵站(流量≥50m3/s)施工监理业绩。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方业绩为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与本公告第3.1(4)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总监理工程师由牵头方拟派。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须配备一名水利部注册专业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相关联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相关联投标人为互相控股或互相参股或管理人员互相任职)。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