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2025年一揽子保险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2025年一揽子保险
项目内容:为2025年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购买商业保险,中标单位承保该项目的井喷控制费用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并在本项目的有效期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提供相应服务。
2.2招标范围
2025年长庆油田长北作业分公司井喷控制费用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本项目预估费用320万元(含税)。
项目主要内容:
(1)拟投保口井数125口,进尺619691.52米,综合单一责任限额10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
(2)拟投保财产包括全部已建成集气站、井丛、输气管线等地面生产设备、设施类资产,天然气处理厂等资产,资产原值合计273700万元(暂定,已资产清单金额为准)。
(3)拟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额1625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2024-2026年度商业保险准入名单之内的保险公司,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授权的分公司;招标人只接受每家保险公司的唯一性授权。
3.2投标人在2024年度第二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00%(不含100%)。需提供以经审计的2024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银保监会)认可的网站公开披露的202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摘要的扫描件为依据。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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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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