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沙河治理工程(阜平县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沙河吴王口村至寺口村段
3、建设单位: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第二条:招标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
质量要求: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试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等规定
3、交货地点:阜平县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资料要求:货物到场时,材质单检测报告、供应商资质、质量承诺书跟车随到,一式四份
6、其他要求:保证试验合格。
7、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
缴纳单位:试用级/合格级/战略级
缴纳金额:无
返还条款: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无
2、纳税资格要求:一般纳税人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4、非公司黑名单材料供应商
第五条: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总量:P.O,42.5水泥,共计500吨;
品牌/厂家要求:无
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税率、延期付款利息等所有费用。
报价模式:固定单价。
第六条:结算方式
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
支付时间:货到现场、试验检测合格无质量问题,开发票一个月付款。
第八条: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11:00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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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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