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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农作物病虫害区域应急防治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农作物病虫害区域应急防治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初字(2024)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项目病虫害防治服务覆盖范围约 40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监控室内装修及电路改造、设备购置三部分,1、硬件设备主要建设内容:农田外场部分:计划购置及安装气象站76(台)套、苗情站76(台)套、虫情站76(台)套及配套设施;购置遥感无人机8(台)套,植保无人机8(台)套。2、软件系统主要建设内容:计划搭建病虫害防治平台1套,农业气象监测子系统1套,视频苗情采集子系统1套,病虫害监测子系统1套,灾害监测预警子系统1套,无人机遥感子系统1套,农情驾驶舱系统1套,病虫害防治移动端1套;为避免重复建设,平台部署在梨乡水城体育中心魏县大数据中心机房内,不再另设指挥中心机房。3、监控室内装修及电路改造、设备购置:监控坐席共10(台)套、监控主机10(台)套,室内装修及电路改造。 2.1.2 建设地点:魏县境内; 2.1.3计划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1个月,施工:23个月 ; 2.1.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 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 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负责签署本次招 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 00:00至2024-12-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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